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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19 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 网络整理 日期:2022-11-11 10:12 阅读:

 

导读:湖北美院属教育部批准的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线的45所独立艺术院校之一,也是老牌九大美院中招生人数最多的2018年湖北省外招生总数666人,因此每年报考的考生较多,适合专业基础较好、文化在350分左右的考生报考。2018年招生考试内容进行大的调整:色彩不再考静物,改考人物头像写生或石膏像写生;速写不再考场景创作,改考创作;素描不再考静物湖北美术学院招生,改考人物头像写生或石膏像写生。考试难度增大。

湖北美术学院2019 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工作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全称为湖北美术学院,教育部部颁代码为10523。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 号(藏龙岛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昙华林校区)。

第三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隶属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主要种类为:普通高考艺术类、文理类。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类招生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培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崇德、笃学、敏行、致美,富有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服务社会的高素质艺术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

第六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 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4、高考填报我校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以下简称“服装表演类”)志 愿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 1.80 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 1.65 米(含平面模特)。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 日止);

4-往年在全国九所重点美术学院任何一个专业考试考点被认定舞弊的考生;

5-往年被我校取消入学资格者。

第七条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

报名开始时间:2019 年 1 月 5 日 9:00 开放

省外考点截止时间:见《湖北美术学院 2019 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武汉考点截止时间:2019 年 1 月 8 日 18:00

提示:网报人数达到考场容量上限时,学校将提前关闭网报窗口,逾期不再补报,缴费 成功后不得退费。

2、报名要求与缴费:

1-考生本人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完整,信息真实,内容准确。请考生 认真核对报考信息,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严正声明:考生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必须准确填写,省份为考生高考所在省份,以上信息 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 180 元/每场(三个考 试科目)(江苏省南京市考点报名考务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现场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咨询电话·阿卓老师:15510099508)(湖北籍考生网上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3、现场确认程序:

1-非湖北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者,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直接到网报时所选择 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就地考试,不收报考作品。

2-考生本人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进行现场 确认)报考人到现场拍照,不接受代替报名,并确认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也可提前下载登录报名系统手机 APP 客户端“艺术升”,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艺术考生《高考报名表》原件,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手机 APP 上进行在线确认 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方法等详见 APP 软件内的提示。

3-湖北籍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湖北美术学院招生,于 2019 年 1 月 13 日起均可在网站 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按照《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4-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专业(美术理论类):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或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均可报考。

第八条 往年在我校招生专业考试中舞弊的考生,2019 年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 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 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以下简称“校考”)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各专业类型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均不得低于生 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考生必须通过生源地所在省组考 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提前批文理类除外),凡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艺 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本科层次有多条分数线的,按最高分数 线执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未组织书法类、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联)考的,只需 通过我校校考即可报考。我校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2019 年专 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表》。各院系简介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

评分办法、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专业考试各科分值为100分,共计三门考试科目,总分为300分。 由我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评卷。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4 倍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分数 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后登录网站 查询,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 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三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 类)。

第十四条 绘画设计类:

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 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报考咨询电话·阿卓老师:15510099508。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 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 取时以专业最高成绩折算。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 取专业方向,在第 1 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 2 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 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 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五条 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 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 1 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 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美术理论类: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 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不 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通过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考 生所在高考省份书法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也可报考),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根据第 1 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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